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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伤害致残的省际差异研究? |
王灏晨1,白波2,王艳芳2,胡成花3* |
1. 北京大学人口与健康发展研究中心, 北京 100871; 2 .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, 北京 100089; 3.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/世界卫生组织生殖健康与人口科学合作研究中心, 北京 1008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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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伤害致残的省际差异研究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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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目的 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, 找出各省(区、市)较为主要的伤害原因及残疾特点, 为有针对性地提供预防和治疗提供参考。方法 以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为基础, 并使用200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年龄分组, 从人口学角度出发, 对各省的伤害致残情况进行分解分析。结果 经济不发达或医疗水平不高的地区, 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劳务输出大省如河北省、河南省和陕西省, 或以工业为主的吉林省, 采矿业为主要行业的山西省, 肢体致残现患率较高。医生水平较薄弱的省区市, 如贵州省和青海省, 中毒致听力残疾的比例较高。结论 我国伤害致残存在明显的省际差异, 应针对地区差异开展伤害预防控制措施。建议提高医疗水平, 加强高风险行业安全监督。更重要的是加强经济建设减少省际经济发展不平衡, 并由劳务输入地对输出地因伤害致残造成的经济负担给予一定补偿。加强技术创新, 减少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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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伤害,
残疾,
省际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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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: 2015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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