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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市2016年跌倒/坠落伤害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|
廖佩花,张云君,甫尔哈提·吾守尔,张荣,者炜,刘来新 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乌鲁木齐 830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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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目的 了解乌鲁木齐市跌倒/坠落伤害的发生情况,为跌倒/坠落伤害干预措施的提出提供科学依据。方法 选择三家国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,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首次就诊的跌倒/坠落伤害患者进行横断面调查。采用SPSS 20.0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。 结果 0~4岁组跌倒/坠落伤害发生在6、7、8三个月份的比例较高,分别为15.67%、16.39%和15.40%,发生的地点主要在家中(76.04%),主要是驾乘交通工具或儿童车时发生跌倒/坠落(64.58%);5~14岁组跌倒/坠落伤害集中在6、7、8、9四个月,分别为12.74%、12.48%、11.62%和10.64%,发生的地点以学校和公共场所最多(31.25%),主要是驾乘交通工具时发生的伤害(47.47%);而≥65岁组在1月和12月两个月中较高,所占比例为10.30%,发生的地点主要在家中(54.77%)和居住场所(20.69%),发生时的活动主要是步行(33.67%)和驾乘交通工具(30.90%)。各年龄段跌倒/坠落伤害造成的严重程度,随着年龄的增加,伤害程度逐渐加重(χ2趋势=1340.05,P<0.05)。 结论 15岁以下儿童青少年和65岁以上老年人是跌倒/坠落伤害发生的重点人群,应提高对学龄前儿童监护人、中小学生以及老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,加强安全知识宣传,并且加强对产品伤害的监测,改进产品质量。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,减少跌倒/坠落伤害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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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哨点医院,
跌倒/坠落,
伤害,
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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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: 2018-03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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