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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深圳市基于殡仪馆的死亡登记系统的伤害死因分析 |
刘晓剑1,付英斌1,吴永胜1,程锦泉1,马汉武1,李丽萍1 |
1.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 深圳 518055 2. 汕头大学医学院, 汕头 5150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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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深圳市基于殡仪馆的死亡登记系统的伤害死因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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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目的 为了更好地评估伤害带来的损伤, 通过对伤害死因的分析, 找出其特点, 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伤害死亡的发生。方法 建立基于殡仪馆的居民死亡登记系统, 抽取2012.1.1—2012.12.31的国家疾病分类第十版(ICD-10)编码为V01-Y98的死亡病例用SPSS19.0对其进行描述性分析和卡方检验。结果 2012 年, 深圳市伤害死亡共有 1 679 例, 其中男性1 185例, 女性494 例, 男女比例为2.4∶1。年龄中位数为35 岁。全人口的伤害死因, 依次为交通事故(34.4%)、自杀(31.3%)、非故意伤害(18.6%)、他杀(10.1%)和其他伤害(5.7%)。但是, 此死因的构成比受性别、户籍、死亡地点和年龄等因素的显著影响。结论 这些数据虽不全面, 提示应该针对不同人群的伤害特点制定相应的伤害预防措施, 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伤害死亡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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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伤害,
死因,
殡仪馆,
流行病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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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: 2015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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