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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广东省青少年故意伤害危险行为调查分析 |
林巧绚1,吴为2,沈少君3, 马文军2*,聂少萍3* |
"1. 暨南大学,广州 510632
2.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,广州 511430
3.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广州 511430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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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广东省青少年故意伤害危险行为调查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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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目的 了解广东省青少年故意伤害危险行为的现状,确定故意伤害危险行为的高危人群,为干预青少年故意伤害危险行为措施提供依据。方法 通过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,抽取广东省21个监测点,每个监测点随机抽取2所初中,2所高中,1所职业学校和1所大学,每所学校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~2个班,共25 425 名学生为调查对象,对学生的受侮辱、打架、自杀等故意伤害危险行为进行问卷调查。结果 发生故意伤害危险行为共14 706人,发生率为57.8%。男生故意伤害危险行为发生率(60.8%)高于女生(55.1%),差别有2 统计学意义(χ2 =83.02, =0.000);农村学生发生率(64.0%)高于城市学生(52.0%),差别有统计学意义 (χ2=378.24, P=0.000);不同阶段学校故意伤害行为发生率从高到低依次为高中生(65.8%)、初中生(62.9%)、2 职校生(61.8%)、大学生(38.6%),具有线性趋势(χ2=737.56,P=0.000)。结论 男生、乡村地区学生、高中生的故意伤害行为报告率较高,相关部门可根据其流行特点,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控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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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故意伤害,
危险行为,
青少年,
自杀,
暴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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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: 2016-04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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