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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居民2013—2017年伤害死亡分析 |
韩 凌1,2,吴永胜2,卫 兰2,付英斌2,刘晓剑2* |
1.汕头大学医学院,汕头 515041
2.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深圳 5180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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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目的 分析深圳市居民2013—2017年期间的主要伤害死因分布,为深圳有针对性地制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。方法 伤害死因分类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十版(ICD-10)进行,使用构成比、死亡率、标化死亡率、潜在减寿年数、平均减寿年数、减寿率等指标对深圳市居民2013—2017年伤害死亡情况进行描述,组间分布差异采用卡方检验。结果 2013—2017年深圳市总体伤害粗死亡率为5.89/10万,年龄标化伤害死亡率8.04/10万,伤害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构成比为8.26%。深圳市居民首位伤害死因为自杀,男性伤害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(χ2=118.678,P<0.001)。<1岁组的首位死因为窒息,1~4岁组首位伤害死因是跌倒,在5岁及以上年龄组中首位伤害死因均为自杀,伤害死亡平均年龄39岁,平均寿命损失42年。结论 伤害是深圳市居民的重要死亡原因之一,政府应考虑深圳市人口性别比大、年轻化、外来人口多的人口结构特征与自杀、他杀在伤害死因谱中顺位的特殊性,联合卫生、教育、民政多部门对重点人群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,预防和减少伤害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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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伤害,
死因,
死亡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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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: 2019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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